竞买公告
受联合国南通农药剂型开发中心(产权人)委托,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中介机构)定于2023年10月22日10时起至2023年10月23日10时止(自动延时的除外)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云平台(http://zc-paimai.taobao.com/zc/zc_item.htm?spm=a213w.6688509.contact.1.732e2c29DK7zpd&user_id=2208193554309)对联合国南通农药剂型开发中心两处房产三年租赁使用权项目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一、竞买标的物:
1、南通市外环西路21号(现变更为79号)内部1#楼2层房产三年租赁使用权,租赁面积合计约205.97平方米。
2、南通市外环西路21号(现变更为79号)技术交流用房和仓库一间三年租赁使用权,技术交流用房为联合国南通农药剂型开发中心3#幢的一部分,租赁面积合计约335.93平方米(其中,技术交流用房一层面积约117.28平方米、二层面积约108平方米,仓库面积约110.11平方米)。
二、重大事项披露:
1、本次标的竞价为国有资产交易,不等同于网络司法拍卖。
2、本次1号竞价标的为南通市外环西路21号(现变更为79号)内部1#楼2层房产,租赁面积合计约205.97平方米,已领取房产证(证号:南通房权证字第12101400号),设计用途未明确,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房屋目前处于租赁使用状态,《房屋租赁协议》及通知显示合同终止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2号竞价标的南通市外环西路21号(现变更为79号)技术交流用房和仓库一间三年租赁使用权,技术交流用房为联合国南通农药剂型开发中心3#幢的一部分,租赁面积合计约335.93平方米(其中,技术交流用房一层面积约117.28平方米、二层面积约108平方米,仓库面积约110.11平方米),技术交流用房已领取房产证(证号:南通房权证字第12101400号),设计用途未明确,仓库未领取房产证,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房屋目前处于租赁使用状态,《房屋租赁协议》显示合同终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0日。上述所列面积仅供参考,不作计价和移交依据,若与实际面积有误差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原承租人参与竞买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须按规定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后,方可行使优先承租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承租权。
3、本次竞价标的均为房产,不含原承租人添附的设备、设施及装修,原承租人搬出后,可能会导致房屋现状发生变化,对此竞买人不得提出异议。1号竞价标的南通市外环西路21号(现变更为79号)内部1#楼原承租人为了自身经营需要,在门前空地搭建了构筑物,并对构筑物进行了装修,原承租人书面诉求搭建的构筑物和装修部分要与承租人进行结算,敬请竞买人充分考虑和评估因此产生的相关影响及风险,竞价成交后相关事宜由承租人与原承租人自行协商处理。
4、租赁使用权年限设定:租期为3年,租金标准不变,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以合同为准;首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一并支付,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20%。
5、标的物《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与交付以产权人通知时间为准,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延迟签订租赁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间,承租人如要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和装修,须先征得产权人书面同意。
7、标的移交后由承租人自行缴纳租期内水电费以及由承租而引起的其他所有费用。移交日之前的水电欠费由产权人承担,相关费用以有权部门标准为准。
8、成交后,产权人不对能否办理营业执照等经营许可证件作承诺,买受人需按相关规定自行领取营业执照等经营许可证件,依法经营,严禁经营反动、色情、噪音、环境污染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项目,不得改变及超范围经营,工作人员须符合有关从业规定。承租人承租后不得转租,否则需承担一切后果。
9、租赁期内的安全由买受人负责,发生意外事故,影响其他人财产、人身安全,损失均由买受人负责。在租赁期内,买受人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各类安全或环保事故或出现安全隐患不予整改的,产权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收回该房产,买受人应承担所有责任。
10.竞买成交后,买受人须向产权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指定账户支付佣金(户名: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解放坝支行,账号:550858221369),佣金按单年成交价分段差额累进计算:成交年租金10万元以下部分收取2%,10-15万(含10万)部分收取1.5%,15-20万(含15万)部分收取0.5%,20-50万(含20万)部分收取0.4%,50-100万(含50万)部分收取0.35%,本项目按此标准的70%优惠收取(最低收费1000元);同时,买受人还须向淘宝平台支付成交价0.2%-1.5%的软件服务费。
11.标的以交付现状为准,产权人和产权人委托的中介机构对拍卖标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12、在租赁期内,如遇市政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特殊情况,产权人确需提前收回该房产的,将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且无任何补偿。
13、本次竞价的起拍价及成交价为资产年租金价格,不含佣金、服务费等其他费用。未有明确规定的,由买受人承担。
三、标的物1:起拍价: 49000 元,保证金: 10000 元,加价幅度: 1000 元或整倍数;标的物2:起拍价: 194223 元,保证金: 50000 元,加价幅度: 1000 元或整倍数。
四、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竞买人应于竞买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价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
2.合同签订必须为标的实际竞买人,如需单位竞买,请竞价开始前联系阿里授权服务商提供单位授权委托,或注册单位淘宝账号参与竞买。
3.竞价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受托人银行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原路退回。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4.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如遇保证金交付问题也可咨询淘宝网,淘宝客服热线:400-822-2870,09:00-21:00人工在线。
五、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的结算时间和方式:
1. 买受人应于竞价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款、拍卖佣金汇入产权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账户,并支付淘宝平台软件服务费(竞价保证金可抵付部分成交款)。标的物《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与交付以联合国南通农药剂型开发中心(产权人)通知时间为准。
2. 产权人委托的中介机构账户信息:
户名: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通解放坝支行
账号:550858221369
六、竞买人应具备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2.竞买人须为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竞买人应具有稳定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资金来源合法。
4.竞买人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定的其他条件。
七、咨询、看样的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16时止接受咨询、看样,有意者请与委托的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中介机构)联系,看样联系电话:15152889198(王先生)。
八、竞价方式:
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九、特别提醒:
1.标的物以交付现状为准,委托人、受托人不提供任何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国南通农药剂型开发中心(产权人)、联合国南通农药剂型开发中心(产权人)委托的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中介机构)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参与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自行做好尽职调查,竞买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受让本项目资格。
3.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4.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与联合国南通农药剂型开发中心(产权人)办理,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现行政策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5.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须知。
十、违约责任:以下情况作为竞买人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本次竞买结束。
1.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阿里软件服务费、联合国南通农药剂型开发中心(产权人)委托的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中介机构)佣金。
2.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与联合国南通农药剂型开发中心(产权人)签订《租赁合同》等相关合同、文件。
3.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联合国南通农药剂型开发中心(产权人)相关款项。
联系方式: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通市南大街189号鼎典大厦610室
咨询电话:0513-85587469 13003590775 王先生 13063595229 张先生
公司网址:http/www.ntygpm.com
微信公众号:南通阳光拍卖网(ntygpm)
监督单位:南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13-59001969
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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