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崇川区曙光福里24幢配套商业用房租赁使用权竞买公告

添加时间:2024-03-11 14:59:02

竞买公告

受委托,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3月20日10时起至2024年3月21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处置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上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竞价,现公告如下:

注: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价标的物:

1、位于南通市崇川区曙光福里24幢108室房产三年租赁使用权,证载建筑面积51.67平方米,参拍保证金:1万元/标的。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2、位于南通市崇川区曙光福里24幢109室房产三年租赁使用权,证载建筑面积20.41平方米,参拍保证金:1万元/标的。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3、位于南通市崇川区曙光福里24幢113室房产三年租赁使用权,证载建筑面积94.17平方米,参拍保证金:1万元/标的。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4、位于南通市崇川区曙光福里24幢116室房产三年租赁使用权,证载建筑面积251.15平方米,参拍保证金:1万元/标的。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5、位于南通市崇川区曙光福里24幢201室房产三年租赁使用权,证载建筑面积829.27平方米,参拍保证金:1万元/标的。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6、位于南通市崇川区曙光福里24幢301室房产三年租赁使用权,证载建筑面积853.5平方米。参拍保证金:1万元/标的。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二、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拍卖标的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竞价结束后,买受人须在2日内按系统提示向淘宝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并确认将冻结的保证金转入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账户。

3、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支付帮助: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3w.6688509.a214xi8.1.C1lvOg&path=sf-hc-right-content3

三、成交款项支付时间及方式:

1、买受人须于2024年3月28日16时前向委托人支付第一年度半年的租金、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年租金的20%)及物业管理费,并于2024年3月31日16时前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逾期支付或拒绝支付第一年度半年的租金、履约保证金及物业管理费,逾期签订或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均视为违约,已付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承租人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之前转入本司账户的保证金扣除佣金退还至承租人指定账户。

2、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日内凭相关身份材料到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南大街189号鼎典大厦610室)签订《竞价成交确认书》。

四、咨询、看样:即日起至2024年3月19日接受咨询看样(预约看样)。

五、本次竞价通过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采用网络增价竞价方式进行,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特别提醒: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租。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拍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价,不参加竞价的请关注本次竞价活动的整个过程;

2本场竞价本司提供的文件资料及明细,不作为任何保证及承诺。本司按照标的现状进行竞价,竞拍人必须于竞价前亲自到标的坐落地认真察看竞价标的原样及现状,充分了解掌握标的界址及质量状况,并对标的物质量、外观、保养状况、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等信息予以确认。竞拍人交纳保证金的,即表明竞拍人已了解标的存在的所有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对标的所有现状及瑕疵的全面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司与委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及其他相关责任。一经竞价成交,与本次标的有关的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与本司及委托人无关。提示:标的按现状进行竞价,若实际面积与产证面积有差异,无论差异大小,均不影响本次竞价的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

3竞价标的已领取《不动产权证》,承租人凭委托人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自行申领经营证照。其他涉及到的消防、特种(专营)、环保等一切经营许可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审批由承租人依法负责报批,与本司及委托人无涉;

4租赁期间,买受人(即承租人)在经营活动期间所引起的一切安全责任及后果、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5出租标的如在租赁期内因城市建设或公共利益等需要必须终止租赁的,委托人提前按约定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须无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搬离出租标的,租金按实际使用天数结算,本司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对买受人进行任何经济补偿和赔偿,对此承租人不得提出异议;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买受人(承租人)应依法处理好相邻关系;

7竞价成交的买受人应当与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名称保持一致。重点提示:严禁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8、本场竞价向买受人(承租人)收取三年租金总和2%的佣金;

9、本场竞价标的租期为三年,租期起止时间以《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为准。《房屋租赁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由出租方、承租方约定时间按现状交房并办理交接手续。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房屋租金为半年一付,先付后用

10各标的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为2.5元/平方米/月,水电收取标准为供水及供电公司收费标准上浮10%;

11、本场竞价标的禁止从事超市、餐饮、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及产生较大噪音影响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的行业;

12凡承租人在进行改造装修时,在不影响房屋承重、内部整体结构不受损坏的前提下,进行如内楼梯改造、隔墙打通等改造都必须征得出租方和房屋所在物业同意后方可施工。因承租人原因解除合同、提前终止合同的,已附着于装修的房屋上的所有材料(不可拆除的部分)归属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提供任何补偿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南大街189号鼎典大厦610室

咨询电话:  0513-85587469   13063595229   张先生

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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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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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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