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苏锡通科技产业园海悦生活广场房屋租赁使用权网络拍卖公告

添加时间:2024-04-08 14:11:39

网络拍卖公告

    受委托,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4月10日10时起至2024年4月11日10时止(如发生自动延时的,截止时间以延长后的结束时间为准)在淘宝网资产处置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户名: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上对苏锡通产业园海悦生活广场部分房屋租赁使用权进行网络拍卖,现公告如下:

注:此拍卖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拍卖平台报名或参与拍卖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苏锡通科技产业园海悦路6号海悦生活广场1层107-2室及4、5层房屋八年租赁使用权,租赁面积合计约4151.44m2(其中107-2室约309m2;4、5层约3842.44m2)。(标的经营业态限定:加盟品牌宾馆)

二、参拍报名条件:竞买人需具备加盟品牌宾馆的经营经验。意向竞买人须在2024年4月9日16时前携带品牌加盟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到本司(南通市南大街189号鼎典大厦610室)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由拍卖人通知意向竞买人线上报名参拍,审核未合格的意向竞买人不得报名参拍。

因不符合参拍条件报名参加竞买的,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均由竞买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费用、佣金、风险和损失)。

三、参拍保证金:5万元。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四、保证金交纳及处置:

    1.拍卖标的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结束后,买受人须在1日内按系统提示向淘宝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并由买受人线上同意并确认将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转入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账户。

3.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支付帮助: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spm=a213w.6688509.a214xi8.1.C1lvOg&path=sf-hc-right-content3

五、签约和成交款项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须在1个工作日内凭相关身份材料到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南大街189号鼎典大厦610室)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须于2024年4月12日16时前向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线下支付免租期外第一年租金、租赁保证金(3个月租金)、水电保证金3万元及拍卖佣金1000元(参拍保证金可抵成交价款尾款)。

户名: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行南通解放坝支行

账号:550858221369

3.买受人须在接到委托人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注:买受人未在约定时间内签约并支付成交价款及费用的,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拍卖人、委托人保留对违约标的再次拍卖的权利和追究违约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六、咨询、看样: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9日接受咨询看样(预约看样)。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通过淘宝网资产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zc-paimai.taobao.com)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方可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重大事项披露:

1.竞买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并使用本人或本单位淘宝账户竞买。竞买成交的承租人应当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名称保持一致。重点提示:严禁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并无条件收回房屋,且由承租人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额进行赔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承租人违约责任的权利。

2.标的按现状拍卖。竞买人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有权了解拍卖标的情况,查阅现有资料等。在公告规定的看样时间内实地查看标的现状,厘清标的界址,对面积、质量等进行必要的测量、勘察。竞买人一旦报名参拍,即表明竞买人已行使上述权利,已完全了解标的所有情况,认可标的状况(含实物现状、权证现状和权利现状),愿遵守并履行《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中所有条款,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经济责任。

3.拍卖标的委托人已领取产权证,成交人凭委托人提供的产权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自行申领营业执照。其他涉及到的消防、特种(专营)、环保等一切经营许可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审批由承租人依法负责报批,与委托人、拍卖人无涉。

4.拍卖标的业态限定为加盟品牌宾馆。成交人(承租人)不得自行改变经营业态,否则委托人有权将房屋收回并追究承租人相关违约责任。

5.拍卖标的租期为八年,免租期2年6个月,免租期包含在租期内,免租期的起止日由委托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确定。《房屋租赁合同》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签订后,由出租方、承租方约定时间按现状交房并办理交接手续。双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房屋租金一年一付,先付后用,租期内年租金标准不变。

6.拍卖标的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装修建筑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均由承租人另行承担,承租人日常经营垃圾自理。承租人在进行改造装修时,在不影响房屋承重、内部整体结构不受损坏的前提下,进行如内楼梯改造、隔墙打通等改造,都必须征得委托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期满或因承租人原因解除合同、提前终止合同的,承租人需结清租金及水电等费用,清空房屋内物品并拆除装修,将房屋恢复原样。承租人未在委托方限定时间内搬离物品或拆除装修的,则视为承租人放弃物品或装修的所有权,委托方有权对承租人放弃的物品或装修进行自由处置,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委托方承担任何费用及赔偿任何损失,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7.拍卖标的中1层107-2室与相邻房产之间没有隔墙,拍卖成交后,由承租人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分割平面图标注的界址自行建造隔墙(现场界址须经委托方确认后方可施工),隔墙费用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8.租赁期间,买受人(承租人)在经营活动期间所引起的一切安全责任及后果、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9.出租标的如在租赁期内因城市建设或公共利益等需要必须终止出租的,委托人提前按约定书面通知买受人,买受人须无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搬离出租标的,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不对买受人进行任何经济补偿和赔偿,买受人不得提出异议。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买受人(承租人)应依法处理好相邻关系。

九、特别提醒:

1.标的以现状为准,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拍卖公司及相关人员对标的所做的介绍、评价、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均仅供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对标的进行详细查对,接受标的现状方可参与竞买,一旦参与竞买,则视作认可标的现状。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本次网络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向买受人收取1000元拍卖佣金。

3.买受人结清全部款项后,拍卖人仅向买受人开具拍卖佣金发票。

4.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网络拍卖公告》、《网络拍卖须知》等相关文件,也可以向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了解或查阅,一经报名即视同完全了解项目的情况并认同相应的交易约定。

十、拍卖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南通市南大街189号鼎典大厦610室

咨询电话:0513-85587469  13003590775 15152889198  王先生

网址:http//www.ntygpm.com

微信公众号:南通阳光拍卖网

 

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手机端参与:打开手机淘宝-点击“阿里拍卖”-搜索“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电脑端参与:
方式一:直接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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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二:http://zc-paimai.taobao.com搜索“南通阳光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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